万方亮律师网

wanfanglianglvshi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婚姻继承 > 正文

法定继承和继承权的丧失

2010-02-28 20:39:28 来源:万方亮


法定继承和继承权的丧失

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任何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,法律规定其遗产分配顺序,只有近亲属之间才享有继承权,包括死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。

    其中,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父母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兄弟姐妹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    上述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依据一定的顺序继承遗产。第一顺序继承人为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第二顺序继承人为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和外祖父母、孙子女和外孙子女。

    被继承人死亡后,继承开始,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;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,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,继承人经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
   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
(1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,无论既遂还是未遂,均应当确认丧失继承权;

   (2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
(3)遗弃被继承人的,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,无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,均可以确认其丧失继承权。但如果以后确有悔改表现,而且被虐待人、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对其宽恕,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。

(4)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情节严重的。继承人伪造、篡改或者销毁遗嘱,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,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,应认定其行为属于情节严重。

北京市中淇律师事务所万方亮律师13520070136

大家都在看

万方亮律师建议:董洁、潘粤明离

关键词:董洁、潘粤明、离婚、万方亮律师13520070136 亲爱的董洁女士、潘粤明先生: 作为律师,我办理过很
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